“福建事变”
1933年11月20日,国民党第十九路军将领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联合黄琪翔领导的临委会、李济深等国民党左派势力以及福建地方反蒋力量,在福州南校场(今五一广场)召开“中国全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黄琪翔被推选为大会主席团主席,主持会议,致开会词,会上通过了由彭泽湘起草的《人民权利宣言》。大会选出李济深、陈铭枢、黄琪翔、蔡廷锴等11人为人民政府委员,推举李济深为主席。
1933年11月22日,宣告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宣布脱离国民党,与蒋介石政府决裂。临委会领导成员在福建政府中担任了许多重要工作:黄琪翔任军事委员会委员兼参谋团主任(即总参谋长),章伯钧任经济委员会委员兼土地委员会主任,丘哲任经济委员会委员兼贸易委员会主任,麦朝枢、万灿、詹显哲任政府秘书。郭冠杰任延津省(福建政府下辖4省之一)副省长等职务。
《人民权利宣言》刊出后,《大公报》发表时评说:“观前日大会通过之纲领,显以第三党之主张占十之八九,是目下闽局,实在第三党支配之下。”
到达福建的临委会成员日益增多,组织不断壮大,工作十分活跃。这时,福建事变领导人认为,“整个国民党为蒋介石所把持操纵”,成为“残民卖国之手段”,所以十九路军的将领们均通电宣布脱离国民党,同时参加事变的各党派的领导人决定组织“生产人民党”。
在李济深、陈铭枢等所有国民党员联名声明脱离国民党后,为顾全大局,经反复磋商,1933年12月11日,临委会以“中央干部委员会”名义,在福州《人民日报》登出《中国革命行动委员会宣告解散启事》(策略地不用“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的名称)。参加福建事变的各党各派,都参加了“生产人民党”。
蒋介石出动大量陆海空军向福建进攻,福建人民政府奋力抵抗,但终因力量悬殊而失败,江董琴等5位临委会党员壮烈牺牲。福建人民政府于1934年1月宣告解体。福建事变虽遭失败,但其意义是重大的。福建事变领导人明确提出了“联共、反蒋、抗日”的方针,并颁布了一系列民主主义政策法令,同红军签订了“反日反蒋初步协定”,为后来中国共产党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同时也推动了国民党革命派的进一步团结和将来的进一步与中共合作。

中国全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